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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地产分割纠纷怎么办

www.yizexx.com 2024-12-31 婚姻家庭

1、离婚房地产分割纠纷怎么办

在解决离婚房地产分割纠纷这件事上,一般会根据这类原则来处置。

咱先来讲说房地产的归属问题。

得看看这房地产到底算不算夫妻一同财产。

如果这房地产是结婚以后靠着夫妻一块赚的钱买的,那一般就得平均分给夫妻双方;如果这房地产是一方在结婚以前就有些财产,那自然就还是归这一方所有。

然后,还要考虑双方在这房地产上的贡献大小。

就像如果有一方出的钱比较多,或者对房地产的增值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那在分割的时候,就或许会多分给这一方一些。

再者,假如之前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或者在离婚协议里对房地产的分割有明确的约定,那就根据这类约定来办就好。

在实质日常,有时候大伙会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的建议,然后签订一个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协商不拢,就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把各种原因都综合起来考虑,像房地产到底是如何来的,双方的经济情况如何,还有子女抚养的问题等等,然后依法作出一个公平适当的判决。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注意采集有关的证据,像是购房合同、出资的凭证等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2、离婚房地产分割如何分割

离婚案件中房地产的分割方法关于离婚时房地产怎么样进行分割这一问题,具体如下所述:第一,在结结婚以前全额支付房子款项并将它登记在己方名下,这样的情况应视为个人财产,并不参与婚姻关系结束后的财产分配行列;第二,若为结结婚以后购买房地产,则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在此首要条件下,一般使用平均分配的方法进行相应处置;第三种可能涉及的状况是:若结婚以前一方承担了首付款项且房地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结婚以后双方一同偿还贷款,虽然所有权仍旧归是登记人,但对于另一方,登记人为其提供适合的补偿也是必要的;最后,结婚以前爸爸妈妈为子女购置房地产并表示赠予,此举应被视作爸爸妈妈对自己子女的独立赠予行为。

在夫妻房地产分割过程中,主要有协议解决与诉讼解决两种渠道可供选择。

假如双方经过协商仍未能达成协议,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当事人的实质情况及房地产的具体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利益、女人权益与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电子数据交换、邮件等方法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3、离婚房地产分割过户应怎么样处置

离婚时房地产分割及过户问题的处置方案对于涉及离婚所引发的房产所有权转移问题,其具体的办理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假如离婚是协议性质的,那样当事人需要递交有关的凭证材料至公证机构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前往房产所在区域的证券交易平台完成财产出售步骤,接着向当地的房产管理局提出免除契税的申请,最后完成析产登记手续。

第二,假如离婚是诉讼性质的,当事人仅需携带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房产证、个人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直接前往证券交易平台办投资理财产出售步骤,不需要第三办理析产公证。

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六项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有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缘由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别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与本条例推行细节规定的其他材料。

关于夫妻一同拥有些房产的过户手续,可参照以下步骤:第一,夫妻双方需携带有关材料至房子所属地区的房产管理买卖部门申请办理房子产权变更手续,房产管理买卖部门会对夫妻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申请符合需要,房产管理局初审后将上报至市房子产权登记部门;第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资料齐全者予以受理,如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则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同时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类型及补充期限,待补充材料齐全后重新受理,并为其编发受理号,发放回执单;第三步,产权审核环节,登记职员将对资料进行详细审察,并进行实地调查,若申请符合规定,则上报至上一级部门进行核准,直至最后审核阶段通过;最后,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房子产权登记部门缴纳有关成本,然后领取房子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根据下列状况办理:(一)是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是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在知道离婚房地产分割纠纷怎么办之后,大家还需要关注与之紧密有关的其他问题。比如,在房地产分割过程中,假如涉及到房贷尚未还清的状况,这部分债务又该怎么样分担呢?是根据房地产份额比率,还是另有规定?另外,房地产分割后的过户流程也是一个重点环节,需要筹备什么资料,遵循什么样的步骤,这类都是需要深入知道的。假如你正在历程离婚房地产分割纠纷,或者担忧日后可能面临如此的问题,对于其中的很多细节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Tags: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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